自經濟全球化之後,台灣地方傳統文化將面臨文化衝擊與流逝的危機,反而使地方文化發展漸受重視,行政院發表之「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明確提出「文化產業」列入國家發展計劃中,期待未來以跨部門的方式,發展「地方文化產業」。 (一)地方文化產業之定義與特性: 1.定義:地方文化產業根源於地域,具有地理依存性;經由地域空間環境的塑造,或尤其自發性特質以衍生的地方產業, 其以地域特殊性與地方意象,例如:歷史記憶與價值、地方特色等為基礎。 2.特性: (1)地方性與獨特性:強調文化生活性、人文精神價值內涵。 (2)內發性的發展:以地方本身作為思考的出發點,基於地方特熱、條件、人才,甚至是以地方的福祉,作為優先考慮 來發展其產業。
(二)永續發展的概念: 「永續發展」之概念為「能夠滿足當前的需要又不危及下一代滿足其需要之能力的發展。」即提高地球所有人民的生活 素質,而不增加使用自然資源。可永續發展的目標在提供一個適於居住的環境,撫育現在和未來的生命。永續發展不等同 於環境保護,必須同時考續三構面: 1.環境面(生態):盡量減少對環境的損害,在環境的可承受原則下,發展經濟並保持其可以支持各世代人類所需的自然資 源。 2.社會面(生活):在環境可承受下,謀求社會進步、公平與和諧,因此,應積極促進公民的參與和公民社會的發展,建立 永續的社會。 3.經濟面(生產):經濟發展基本目標在提供國民生存所需,因此應對資源作最有效率的使用。 (三)地方文化產業之永續發展策略: 1.提升產業內涵: (1)強化獨特性及真實性:特定空間象徵、意象與記憶資源、歷史保存和地方資產維護,這些獨特性與真實性正是地方 文化產業吸引力所在。 (2)創造差異消費:適度展現本土特質的差異性才能攫取地方產業獨特的優勢。 (3)探索內在需求:透過內在需求的探索與滿足,轉化成為社區民眾的自主參與,更有助地方文化產業之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