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答】: 社會工作倫理(ethics in social work)是指社會工作者專業行為的道德標準,準則包括倫理、哲 理、人道與科學的內容。社會工作基於人道主義和民主社會哲學而形成對人的服務,並且涉 及人權和社會倫理的課題。社會工作倫理是社會工作依其哲學信念和價值取向,發展而成的 一套倫理實施原則,以做為引導與限制助人活動的依據,是社會工作者用來表現專業行為和 指揮其行為的一組道德準則或標準。其中,最常運用的六個基本原則之意涵如下: 自主性:是指在服務過程中應尊重案主的自主性或自我決定權利,另在個人決定結合資源 或訂定案主服務計畫時,應本個人專業自主性,不受利益或外力牽絆或左右,具高度專業 自主性。 有益性:應以案主最大利益為前提,對案主有利的各項服務方案或活動,都是應該推動或 提供的服務。 無傷害性:針對案主及期利害關係人而言,不具傷害性;又應信任同仁的合作,維護同仁 權益;必要時協助同仁服務其案主,應公私分明,不以私人言行代表機構;致力機構政 策,服務程序及服務效能的改善。社會工作師服務時,應明確告知案主有關服務目標、風 險、費用權益措施等相關事宜,協助案主作理性的分析,以利案主作最佳的選擇,以免傷 害案主。 公正:基於社會公平與社會正義,尋求案主最佳利益的維護。應將專業的服務擴大普及於 社會大眾,造福社會;應以負責態度,維護社會正義,改善社會環境,增進整體社會福 利;在案主所需社會資源分配時應信守公正原則。 忠誠:應信守服務機構的規則,履行機構賦予的權責;應以誠懇態度與其他專業人員溝通 協調,共同致力於服務工作;應嚴格約束自己及同仁之行為,以維護專業形象。 真實:以真實、不造假,不隱瞞或欺騙態度面對案主或同仁,亦即應以誠懇態度對待案主 或同仁;更應充實專業知能,提昇服務品質;積極發揮專業功能,致力提昇社會工作專業 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