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中公司各年簡明損益表如下所示:
經查發現:
(一)90 年之期末存貨高估$5,000;91 年之期末存貨低估$8,000;92 年之期末存貨低估$10,000。
(二)90 年初以$60,000 購入之機器,誤以修理費入帳,估計該機器可使用五年,無殘值,台中
公司對類似機器採年數合計法提列折舊。
試作:不考慮所得稅,請重新編製台中公司各年簡明損益表。
我直接簡短扼要的講要改的地方就行了
90年
銷貨成本:145,000
營業費用:40,000
本期淨利:65,000
91年
銷貨成本:157,000
營業費用:36,000
本期淨利:107,000
92年
銷貨成本:198,000
營業費用:72,000
本期淨利:1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