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北公司的部分會計資料於一場大火中付之一炬,僅存應收帳款明細分類帳(列示如 下)。該公司的銷貨全部採賒銷,銷貨條件為 2/10,n/30。該公司對銷貨折扣之會計處理採總額法。4 月 1 日之應收帳款餘額均來自於 3 月 31 日當天之銷貨。 試作:計算該公司的應收帳款 4 月份之期初及期末餘額、4 月份銷貨額、4 月份從客 戶收現金額。(16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