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3年 - 103 高等考試_三級_人事行政:各國人事制度#29901
科目:各國人事制度
年份:103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各國政府強化公務倫理的體制各有其異同,試析論並比較英國、法國及德國三國政 府在公務倫理方面的規定。(2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已上岸回來考地政士兼撿鑽石
(一)行政倫理,亦稱公務倫理,我國歷代稱之為「官箴」,即服官之倫理規範,官僚階層之行為操守標準;茲就英、法、德三國分述如下:
1.英國公務倫理強調公務人員之法制行為與專業責任
(1)所謂法制行為係指公務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以及一般行政規章,重要行政法令如「公務機密法」、「防止腐化及肅貪法」;公務人員須在「法制原則」下成為「王權的臣僕」之角色,學者稱此為服務法治的倫理體制。
(2)所謂專業責任,包含法令未規定之不成文慣例與守法、專業、服務精神;至形諸法律規範者舉例如下:
甲.「公務人員薪俸與服務法規」強調公務人員的忠誠、公益、誠信及行政中立的規範。
乙.「公務人員指引」為新近公務人員認識公職生涯、行政倫理、公務倫理之理念。
丙.另有公務人員工會編輯的道德倫理守則,以砥礪公務人員之專業服務行為。
丁.文官服務法及政務官法皆視政策倫理與行政倫理為政務官與事務官的服務條件,對於執行職務應保持廉潔與品格,服務長官,保守公務機密,公共服務必以公共利益為前提,均有明確的規範。
戊.同時內閣事務部頒行「公務七項守則」,去私、公忠、客觀、責任、公開、誠信、領導力,皆為現代公務倫理與基準。
2.法國公務人員行政倫理首在兼重公務人員之權利義務與法律上責任
(1)以下義務與責任事項必須實踐:
甲.忠於職守,盡力執行職務。
乙.除有明顯違法或對公共利益有顯著侵害之虞時,下級公務人員必服從長官之指示。
丙.禁止兼差。
丁.禁止在執行職務時收受饋贈或利益。
戊.退職(退休)官員在退休後5年以內不得從事相關企業或有30%之持股等商業活動。
己.公務人員在職期間意見之表達應受尊重,但行政中立原則必須加以維護。
庚.公務人員在工作職務上,對於國民、同僚、部屬或上司,必須盡最適當的禮儀行為。
(2)除上述倫理性義務與責任之遵行外,法國政府於1991年設置「倫理委員會」用以審查退休及長期休假中之公務員其私人活動之合法性與紀律性的需求。
3.德國公務員遵守法律及文官法制的規範為公務倫理之基礎
(1)法律與紀律係德國聯邦公務員的行為準則,而公務員為國家的臣僕,故忠於國家,執行長官命令,達成公共職務之使命與績效,又成為一般公務員倫理規範;其基本倫理義務為:
甲.對全體國民奉獻之義務。
乙.執行超越黨派之公共職務。
丙.遵行自由民主之基本秩序。
丁.政治活動受法律限制之義務(政治或行政中立)。
戊.不得有介入私人利益之行為。
己.基於法律規定,遵守禁止兼職兼業之義務。
庚.退休後五年內,兼職營利事業須獲得主管機關之許可,如有侵害職務上利益之虞,則得禁止該項職務。
辛.任職期間須遵行保密義務,且不得未經許可而收受與官職有關之報酬或贈與。
(2)德國聯邦公務員法也規定政治(行政)中立的義務,如公務員得參選國會議員或邦、市之議員,當選國會議員後須辭公務員職,但得兼任各邦、市議員,且得享有邦、市議員之休假權利,此等規定與英、美兩國制度頗有不同。
(二)由上可知各國公務倫理均涵蓋義務、責任與紀律等,且趨於嚴謹 ,其內容及精神大同小異(如各國無不強調依法行政),僅就國情文化上強調重點不同,如早期德國因地理環境敵國環伺,型塑出重視管理紀律之文化。
詳解 提供者:【高考18名】擂茶阿寶

(一)英國:

1.  依皇家特權任命之忠僕,強調其誠篤、公正、客觀、超然等特質,並由英國文官委員會與各部門訂立文官倫理法典與形塑核心價值。

2.  於政治中立而言,財政部令將文官區分為政治自由類、中間類與政治限制類三種,依文官層級與職務性質限制其參與地方與中央政治活動

3.  於利益迴避而言,就退職2年後任職於民間部門之公務員,訂立部長守則與企業任職規則;惟前者僅作審查與意見徵詢且,且二者均缺乏處罰制裁。

4.  於避免政治干預,1701年吏治澄清法將政務官與事務官分野,於現今仰賴文官長與英國首相調解常任文官與政務官衝突,達政治消毒

(二)德國:

1.  1997年公務員法改革條例嚴禁公務員要求、期約或收受贈與及利益,且設立反貪污條例以打擊貪腐、保持清廉風氣,具陽光法案性質;

2.  2008年公務員法律地位法,明文規範公務員權利與義務;如保密義務、服從義務、忠誠義務、迴避利益義務、宣誓義務等,體現德國政府對公務員行為分際與品德操性之要求;

3.  德國公務員任用嚴守選擇最佳公務員之原則,藉由試用期間考核職務所需專業能力,確保其具專業倫理以完成公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