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然孳息與原物分離後,其孳息所有權之歸屬,仍屬於原物之所有人。
(二)1.小牛為母牛所產生之天然孳息,而原物母牛之所有人為甲,因此小牛之所有權歸屬甲。
2.乙未受甲委任,並無義務,而替甲飼養母牛,係屬無因管理。乙得向甲請求返還因管理母牛而支出之必要費用及利息。
(三)1.無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純獲法律上利益,不須法定代理人同意,即為有效。未成年兒子戊受贈而取得迷你母豬係屬純獲法律上利益,不須經父母丙和丁同意即有效,因此戊取得母豬之所有權。
2.天然孳息與原物分離者,其所有權歸屬原物之所有人。母豬所生之仔豬為母豬所產生之天然孳息,和母豬分離後,其所有權歸屬於母豬之所有權人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