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成績17分
答題大綱如下
前言:新興社會問題已無法單方解決,BOT為一種新興解決方式
(一)目的
1.政府可以減少支出
2.企業效率高
(二)挑戰
1.責任歸屬問題
2.是否為最佳方式(如有其他可行方法,但卻選擇大宗的BOT,官商勾結問題?!
3.過於營利不在具有公共性
4.鄰避情節
結語:BOT雖然有其優點,但執行上仍會有障礙,須注意上述觀點,以利維護公共性。
所謂B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BOT)就是由民間籌措資金進行建設(Build),在政府特許年限內由特許公司獲得經營權,以回收投資成本並獲取合理的利潤(Operate),特許年限期滿後再將所建設的資產交還政府回收經營(Transfer),而未具完全自償者,則可由政府補貼或投資建設所需之部分經
(一) 政府推動BOT模式之主要目|
1.BOT的財務負擔及風險由政府轉移給民間投資者承擔。
2.BOT計畫將政府所需的投資金額降至最低,能緩和政府的財政負擔,政府可將有限的財政資源分配到其他更需要的建設上。
3.政府可以借重民間的資金參與公共建設,以減少資金不足的壓力。而民間企業因獲得特許經營權的回饋,可達到創造利潤的目的,可說是一種互蒙其利的作法。
4.民間在政府的監督之下,市場機制的引進,用私部門的管理技術,來提高公共建設的進行效率,提高公共建設之品質。
(二) BOT模式之重大挑戰
1.由於民間承擔建造期及營運期風險,因此需有足夠之誘因始能吸引民間投資。
2.由於民間受到籌資能力之限制,因此財務計畫應對成本及未來營收之估計預測具可信度且備償債能力。
3.政府在選擇(審酌)民間合作對象時,難免有利益輸送或貪腐之可能。
4.民間業者的營利目的特性,難免使許多回收效果不明確之公共建設乏人問津。
5.政府一味將許多公共建設委由民間建造,難免有推卸責任之嫌,甚至走向「空洞化國家」之譏!
(三)BOT風險對應建議
1.政府應提供良好穩健的環境:
BOT案須有穩健的政經環境、政府高度支持及承諾、屬政府優先推動之基礎建設、完整穩健的法律制度,以及政府與民間部門雙方應合作努力追求雙贏等成功的關鍵因素,故政府應提供良好穩健的環境,並加以支持,本於合作夥伴的精神及互相尊重的態度,與民間彼此共同合作,方能成功的完成BOT案。
2.使民間機構有合理利潤可圖:
無論哪項BOT工程若民間無法繼續執行導致合約終止,由政府收回自行興建,其衍生之社會成本將十分可觀,應非大家所樂見。因此,政府部門唯有依法依約,負起責任讓重要交通與公共建設順利完成或持續服務全民,並使民間機構有合理利潤可圖,對政府而言才是零風險、零責任,也是全民之幸,國家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