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價稅:地價稅之基本稅率為10/1000,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按下列規定累進課徵
1.超過累進起點地價未達5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15/1000
2.超過累進起點地價達5-10倍者,就其超過部分課徵25/1000
3.超過累進起點地價達10-15者,其超過部分課徵35/1000
4.超過累進起點地價達15-20者,其超過部分課徵45/1000
5.超過累進起點地價達20倍以上者,其超過部分課徵55/1000
(二)房屋稅:因出租屬營業用故稅率為3/100
(三)綜合所得稅:租金收入須於次年申報租賃所得併入綜合所得~課徵個人綜合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