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公司向丙銀行貸款新臺幣 2 億元,並以乙所有之A地為丙銀行設定普通抵押權。 嗣因甲公司經營不善,逾期未清償該欠款,丙銀行乃聲請拍賣乙所有之A地,於強 制執行事件進行中,甲公司受破產宣告。試問乙得否聲請停止執行或於甲公司破產 程序中行使權利?(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