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民法
>
107年 - 107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71961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107年 - 107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71961
科目:民法
年份:107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7年 - 107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71961
科目:
民法
年份:
107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一、甲將其所有之 A 車與乙所有之 B 車互易,雙方因此締結互易契約。惟於 甲將 A 車交付並移轉所有權予乙前,A 車竟因丙之過失侵害而致滅失, 丙因此賠償甲新臺幣(下同)80 萬元。乙於獲悉 A 車遭滅失之訊息後, 不僅拒絕交付並移轉 B 車所有權予甲,同時又向甲請求賠償 80 萬元。 試問,此時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如何?(25 分)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提供者:hype167
1.A車因不可歸責於甲原因而致使給付不能 2.依照民法225條,甲得免給付義務。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所致之給付不能,債權人亦得免給付義務,於民法266條定有明文。 3.乙亦得依照民法第225條第2項,向甲要求讓與其對丙之損害賠償請求權80萬元。然依此則乙亦須對甲履行契約給付義務,而將B車移轉交付予甲。
詳解
提供者:陳靜枝
假隻車因餅過失侵害而致滅失
詳解
提供者:李昀珊
無
詳解
提供者:林欣緣
乙得依民法第225條第2項請求甲交付80萬元,惟仍須為B車之對待給付。乙亦得依第266條主張免為對待給付,為此時不得再主張第225條之代償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