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具備強制'的理由: (一)基於家長主義心態:基於家長主義政府(Paternalism),強迫人民嫁入社會保險的理由是因為: 1. 個人對自己的風險了解不夠。 2. 存有「免費享用」的心態:幾乎每個文民的國家,政府均非常重視社會中的經濟弱勢者,致力達成其最低所得水準。某些人在年輕時不願意儲蓄以備將來所需,等到年老無力工作時,政府自然會予以救濟。社會保險則強調閣人必須先「自助」方得「助人」,以免助長怠惰的風氣。 (二)社會保險會造成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 1. 因危險無法移轉(Non-disversifiable),故無法適用危險分擔(Risk-pooling)。例如:戰爭、大量失業、高度通貨膨脹等,這些危險需由政府採行應對政策,事後可能會產生重大的同代間之重分配,亦可能產生世代間的重分配。 2.逆選擇(Adverse Selection):意謂在私人保險契約購買簽定前,高風險病患刻意利用「資訊不對稱」,以伪裝成低風險病患來投保,造成「劣幣驅逐良幣」之現象。由於人類是異質的(Heter Geneity),所以面對的危險並不相同,亦將因而產生「資訊不對稱」。但在許多情形下,不僅證明一個人的風險有困難,而且證明風險程度的篩選成本可能偏高,故在風險率難以確定的情況下,可能使某些人不願加入或退出保險市場。 3.道德危機(Moral Hazard):意謂在保險私人契約簽訂後,會影響個人的行為,較少去防範風險的發生。 (三)所得重分配是項公共財:同一社會裡每個人的效用句相互依存性。窮人的所得提高會增加富人的效用,富人為使本身的效用極大化必須移轉所得給窮人,但窮人所得提高並非單使移轉者受益,其他人之效用亦會提高,因而產生免費享用(Free-ride)的心態,故重分配被視為是項公共財。 (四)避免重大財務危機:如果不具強制性,則年輕者不願投保,年老體弱者才投保,造成社會保險入不敷出,造成財務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