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說明社會學家安格紐(Robert Agnew)所提出的一般化緊張理論 (General Strain Theory)如何解釋犯罪的發生?請舉例說明四種壓力的 來源如何造成負面的情緒狀態而導致犯罪或偏差。(20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喬瑋
(一)一般化緊張理論如何解釋犯罪之發生:
安格紐之一般化緊張理論主張時常經歷憤怒、緊張或壓力的人,較容易犯罪,因為犯罪是調適、紓解壓力的方式。當個人面臨具有負面或具有破壞性的人際關係時,將會產生憤怒、挫折、不公平等負面情緒。當個人缺乏合法得調適機制(如:運動、諮商)來排解這些負面情緒時,便會以犯罪作為應對手段。
(二)四種壓力來源:
1.目標與手段之落差:
因為文化目標與手段之間的差距而產生緊張。如:個人希望獲得財富和名譽,但是缺乏好的教育資源或是良好的經濟資源,所以覺得無法達到社會上所期待的目標而感到挫折,便會產生緊張進而實施犯罪。
2.期望與成就之落差:
當個人跟他人做比較時,發現自己不如他人時,便會產生緊張。如:自己辛苦存了頭期款並貸款買了一間套房,但看到同年齡層的同事一次付清買了一間豪宅,不公平的負面情緒產生,便會產生緊張進而實施犯罪。
3.正面評價刺激的移除:
當個人正向價值的刺激被移除時,便會產生緊張。如:失戀或親人往生時就會產生壓力,為取得平衡,便會尋求補償、報復或找尋失去的正面刺激,而實施犯罪。
4.負面評價刺激的出現:
消極、有害刺激物的存在。如:一個人經歷了兒時被虐待、疏忽、被性侵或言語霸凌等生活挫折,便會產生憤怒、緊張和壓力,進而實施犯罪。
詳解 提供者:PD110028

一、 一般化緊張理論(GST)之核心邏輯

Agnew 認為犯罪並非單純因為「沒錢」,而是個體在面對環境壓力時,產生了無法排解的負面情緒(尤其是「憤怒」),為了減輕壓力或報復,進而選擇犯罪。其邏輯鏈結如下: 壓力/緊張(Strain -> 負面影響狀態(Negative Affective States -> 犯罪行為

二、 四種壓力的來源與舉例說明

Agnew 將壓力來源擴展至四大類,以下分別舉例說明其如何導致犯罪:

1. 追求正面評價目標受挫(Failure to achieve positively valued goals

  • 定義: 指理想與現實的差距(如財富、地位)。
  • 舉例: 青年警察特考多次落榜,看著同儕升官發財,產生強烈挫折感與不公平感,進而參與詐騙集團尋求快速致富。

2. 正向刺激的移除(Removal of positively valued stimuli

  • 定義: 失去對自己有正面意義的人、事、物。
  • 舉例: 青少年遭遇失戀或父母離異(失去了情感支持),因無法承受喪失之痛,透過吸食毒品來麻醉自己,逃避現實。

3. 負面刺激的出現(Presentation of negative stimuli

  • 定義: 遭受痛苦、厭惡或威脅性的經驗。
  • 舉例: 學生長期在校遭受同儕霸凌或老師羞辱,因長期處於恐懼與羞愧中,最終採取校園暴力行為報復施暴者。

4. 期待與成就間的差距(Disjunction between expectations and achievements

  • 定義: 努力後得到的結果,不如自認應得的公平回報。
  • 舉例: 員工在公司辛勤加班,年終獎金卻遠低於懶散的同事,因憤慨不平,透過竊取公司公物或破壞辦公設備來平衡心理。

三、 負面情緒與犯罪的關鍵中介:憤怒

在上述壓力下,個體會產生恐懼、憂鬱或挫折,但 「憤怒(Anger)」 是通往犯罪最強大的動力。憤怒會:

  1. 降低抑制力: 讓人衝動,不顧後果。
  2. 合理化動機: 讓人覺得報復是正義的。
  3. 增加行動力: 促使個體採取「報復性」或「逃避性」的犯罪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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