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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0年 - 100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6254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年份:100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財產交易所得的課稅,向來頗受爭議。請問:財產交易所得之定義為何?(10 分)並請 詳細說明目前我國各種財產交易所得的課稅情形?(15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cherry chen

一.非經常買進賣出之營利活動而持有之各種財產,因買賣或交換所發生之增益謂財產交易所得。 二.各種財產交易所得課稅請情形: 1.出價取得:成交價-(取得成本+移轉費用) 2.繼承/增與取得:成交價-(繼承/受增贈時之時價+取得成本+移轉費用) 3.記名票券:持有滿1年,半數免稅 4.無法提供成本費用證明者,依各類所得公式推計所得 5.土地交易所得:免徵 6.結構型商品:10%分離課稅 7.證券交易所得: (1)106年前:核實課稅15%(分開計稅,合併報繳) (2)107年起:採雙軌制 A.核實課稅15%(分開計稅,合併報繳) B.設算為主,核實為輔0.1%(國稅局發單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