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用土地人申請徵收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前,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應 先與所有權人協議價購。而協議價購,應由需用土地人依「市價」與所有權人協議。 而被徵收之土地,依同條例規定,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公共設 施保留地於上述兩種「市價」有無不同?又應如何查估?(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