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 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為 100 萬元,公司之董事長甲,以 A 公司名義借款 50 萬元給 B 股份有限公司,又甲以公司名義在其個人所簽發之支票為背書,試問 上述 A 公司之借款及背書行為,依公司法之規定其效力如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