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投票乃公民最常參與政治的途徑之一,
並具有化解政治衝突、提供正當性、民主指標、政治人才甄補、間接參與政策等功能。
然而,傳統的投票方式採取在戶籍地投票,而晚近則發展出不在籍投票,
茲就題意說明如下。
(一)不在籍投票的意涵:
1.定義:
不同於傳統投票須在戶籍地的開票所進行投票,
晚近考量公民因個人因素或移動至投票所的成本負擔而降低投票意願,
因而發展出可以於非戶籍地進行投票的機制。
2.不在籍投票的途徑:
(1)通訊投票:乃指選民利用郵寄方式進行投票,如軍人或僑民。
(2)代理投票:乃指選民委託他人行使投票,如文盲或視障人士。
(3)特別場所投票:對特定選民,在其工作場所或生活所在地設置票所,如監獄或安養機構。
(4)網路投票:利用網際網路為平台,便利選民在任何地方都可以進行投票。
(二)不在籍投票的影響:
1.對於民主政治的改善:
基於人民主權的民主政治原則,擴大公民參與政治,方能提供政治的正當性。
然而,人民常因個人因素或移動成本而降低投票意願,
因此不在籍投票的機制有利於投票意願的提升,並有利於民主政治的發展。
2.進一步發展方向:
(1)開票同步:
不在籍投票會產生出開票時間的落差,在通訊投票的機制中尤為明顯,
故要如何使開票同步乃不在籍投票的課題。
(2)選民真實意願:
不在籍投票中有些機制係透過他人或網路平台進行投票,
凡非公民本人將選票投入票箱的投票方式皆有造假之虞,
故不在籍投票須重視選票的真偽。
綜上所述,不在籍投票乃使選民可以在戶籍地以外之處進行投票,以增加其投票意願。
不在籍投票雖有利於投票意願增加,
但仍需加強開票同步及選票為選民真實意願等面向上。
出題委員偏好也太明顯。
未來再考出來只能著墨不在籍投票的好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