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道爾(R.Dahl)曾於其著作"多元政治:參與和反對"中指出"民主政治並非對與錯,而是程度問題";而關於多元民主(Polyarchy)的意涵,以及其與和諧民主間之關係,茲依題意,分述如下:
(一)多元民主的意涵
所謂的"多元民主",又可稱為"多元政治";其是指參與政治競逐的所有團體或個人,他們
各自所持的觀點均會被政府公平的考量,而民主政治即是各個團體或個人相互競爭後所產
生的"淨值"(Net Value)。而Dahl主張,欲滿足民主政治,還須滿足下列判準:
1.參與
此判準主張透過競爭來彰顯自由的價值,亦即考量到政治體系的自由化,為此判準並沒
有考量到每個團體的規模大小會影響到其政治影響力。
2.反對
此判準強調透過寬容與包容的概念來彰顯平等價值,亦即賦予每個團體或人民有公平參
與政治的機會。
(二)多元民主與和諧社會之關係
1.多元民主的概念主張,政府在此種模型下必須要扮演中立的仲裁者角色,且不能過度的
干預政治參與團體間之互動,以使其最後產生的"淨值"能真正的代表社會的意志。
2.政治圈中必須要存在"潛在團體",以防止主要團體不會做出過度有害的要求。例如消費
者保護團體的存在,可以確保民眾的消費需求與消費安全不會被大廠商給牽制與漠視。
3.參與競爭的團體間之成員具有"會員交疊性"(Overlapping Membership),此亦可使團體間
之需求差異不至於過度激烈與針鋒相對。
4.存在基本的遊戲規則(如憲法),且參與政治競逐的團體皆能遵循此種遊戲規則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