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10
一、災害防救物資、器材
(一)飲用水、糧食及其他民生必需品
(二)急救用醫療器材及藥品
(三)人命救助器材及裝備
(四)營建用機具、建材及其他緊急應變措施之必需品
(五)其他必要之物資及器材
二、災害防救設施、設備
(一)人員、物資疏散運送工具
(二)傳染病防治、廢棄物處理、環境消毒及衛生改善等設備
(三)救災用準備水源及災害搶救裝備
(四)各種維生管線材料及搶修用器材、設備
(五)資訊、通信等器材、設備
(六)其他必要之設施及設備
一、依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如下:
(一)、災害防救物資、器材其項目有:
1、飲用水、糧食及其他民生必需品。
2、急救用醫療器材及藥品。
3、人命救助器材與裝備。
4、營建機具、建材及其他緊急應變措施之必需品。
5、其他必要之物資及器材。
(二)、災害防救設施、設備其項目有:
1、人員、物資疏散運送工具。
2、傳染病防治、廢棄物處理、環境消毒及衛生改善等設備。
3、救災用準備水源及災害搶救裝備。
4、各種維生用管線材料及搶修用器材、設備。
5、資訊、通信等器材、設備。
6、其他必要之設施及設備。
背法
物資、器材
飲、急、人、營、其
設施、設備
人、傳、救、各、資、其
一、依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如下:
(一)、災害防救物資、器材其項目有:
1、飲用水、糧食及其他民生必需品。
2、急救用醫療器材及藥品。
3、人命救助器材與裝備。
4、營建機具、建材及其他緊急應變措施之必需品。
5、其他必要之物資及器材。
(二)、災害防救設施、設備其項目有:
1、人員、物資疏散運送工具。
2、傳染病防治、廢棄物處理、環境消毒及衛生改善等設備。
3、救災用準備水源及災害搶救裝備。
4、各種維生用管線材料及搶修用器材、設備。
5、資訊、通信等器材、設備。
6、其他必要之設施及設備。
1. 依災防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1項規定,其災害防救物資、器材為:
(1)飲用水、糧食及其他民生必需品
(2)急救用醫療器材及藥品
(3)人命救助器材及裝備
(4)營建機具、建材及其他緊急應變措施之必需品
(5)其他必要之物資及器材
2.依災防法施行細則第10條第2項規定,其災害防救設施、設備為:
(1)人員、物資疏散運送工具
(2)傳染病防治、廢棄物處理、環境消毒及衛生改善等設備
(3)救災用準備水源及災害搶救裝備
(4)各種維生管線材料及搶修用器材、設備
(5)資訊、通訊等器材、設備
(6)其他必要之設施及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