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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5年 - 105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56549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年份:105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三、依據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請說明何謂「視為銷售貨物」?試列 舉之。(10 分)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提供者:suta0604
視為銷售貨物: 1. 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或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轉讓他人所有者 2. 營業人解散、廢止營業時所剩餘之貨物,或將貨物抵償債務、分配給股東或出資人者 3. 營業人以自已名義代為購買貨物交付給委託人者 4. 營業人委託他人代銷貨物者 5. 營業人銷售代銷貨物者 6. 海關拍賣或變賣扣押物、擔保品、逾期不報關、不繳納關稅、不退運貨物
詳解 提供者:陌生
填過了
詳解 提供者:陌生
按時價認列銷售額即發票金額(不等於銷貨收入) 1。原要銷售的產品轉供自用或無償他用,不包括樣品、贈品、供國家使用-按時價從高認列銷售額,按成本入帳轉列資產或費用 2。解散餘留貨物或將貨物用於抵債返還股東 3。代為購買-以代購貨物實際價格為時價 4。他人代銷,委託他人代銷-以約定代銷價為時價 5。自己代銷,受託代銷-以約定代銷價為時價
詳解 提供者:小維
營業人產製之商品轉供自用或無償移轉他人所有 營業人以自己的名義購買或物交付予委託人 營業人銷售代銷物 營業人委託他人代銷貨物 解散、廢止營業剩餘之貨物抵償債物或分配予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