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據日本國家公務員法第 36 條第 1 項之規定,國家公務員之進用係以競爭考試方 式行之。今天多數國家公務員係經由第Ⅰ、Ⅱ、Ⅲ種考試進用,試分別說明各該種 考試的應考資格、考試程序與考試內容。(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