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區域計畫法第 6 條規定:「區域計畫之擬定機關如左︰一、跨越兩個省(市)行政 區以上之區域計畫,由中央主管機關擬定。……。」試問:中央主管機關擬定之區 域計畫經核定公告後,其計畫之效力為何?試依區域計畫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 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