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根據海關緝私條例之規定,海關緝私應當在中華民國通商口岸、沿海 24 海里以內之水域及依該條例或其他法律所規定得為查緝之區域或場所為之。設有新北市萬里區居民甲駕駛漁船載運貨物,從萬里區龜吼漁港出海;臺北市民某乙搭乘機場捷運至桃園機場出境,在臺北市區捷運站預辦登機流程將行李托運,二者均遭查獲攜有違禁物品。試就此二案例依其發生地點,說明有無海關緝私條例之適用?(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