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乙丙丁共有一筆土地 A 地,甲之應有部分為十分之七,乙丙丁之應有 部分各為十分之一。為課徵 A 地之地價稅,A 地所在地之地方稅捐稽徵 機關已向甲送達地價稅繳款書通知繳稅,請問該繳款通知對於乙丙丁是 否亦生效力?甲乙丙丁就 A 地地價稅之債務是否為連帶債務?試分析 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