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涉妨害性自主而致人於重傷罪嫌,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地方法院判決甲有罪,量 處有期徒刑十年。被害人乙認為量刑太輕,請檢察官上訴,卻因檢察官遲誤上訴期 間,致遭高等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確定。乙因被性侵而羞憤不已,於得知上訴駁回翌 日自殺身亡。如檢察官以乙自殺之事實,主張「發現確實之新證據」為甲不利益聲 請再審,試問:應向何法院為之?法院應如何審理?倘若乙並非自殺身亡,而是於 判決確定翌日傷重不治,法院對於再審聲請的審理是否有所不同?(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