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形成是:1.財產累聚方式在於經由國家介入,貧窮人口在職業與家庭之外,不但保有財務支持的來源,同時在原有所得支持外,還可以獲得以往所沒有的財產累聚效果2.政策目標在於整合政府、家戶、非營利組織、法人社團等,共同構成幫助窮人發展個人能力,參與社會的機制,透過逐漸累聚,鼓勵計畫完成人生長期目標。3.藉此以導正以往政策上,僅得重所得、消費面向,未留意透過財產累計,脫離貧窮。目前政策有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得將因就業而增加之收入,免計入家庭總收入,最長以3年為限,並得再延長1年。目前的問題是,低收入戶有寧願申領給付,而不願意工作的福利依賴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