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土地法第 69 條規定,土地登記完畢後,如登記人員或利害關係人發見登記錯誤 或遺漏時,應如何辦理更正?其得更正之要件為何?另土地登記簿以日據時期會社 或組合名義登記之土地,原權利人或其繼承人申辦更正登記時,應附何種證明文件 及其辦理方式為何?均請依相關登記法令詳予述明。(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