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文:
試擬行政院新聞局函所屬廣播電視事業處、電影事業處等單位:邇來市面公開發行或販售外國影片轉拷之錄影帶、DVD、VCD 等中文字幕,漸以中共簡化字或港式中文夾用部分簡字替代過去長期要求之正體字字幕。有違國家語文政策,請加強管理、審核並研擬有效對策,以杜絕上述有損國家形象之牟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