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租人甲起訴請求承租人乙給付租金新臺幣(下同)90 萬元,乙於訴訟中抗辯甲另 積欠其修繕費用 30 萬元可供抵銷。乙在上述訴訟繫屬中另案起訴依民法第 430 條 請求甲給付該 30 萬元修繕費用。問:前訴及後訴法院應如何處理?(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