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國營事業 A 單位辦理廢什銅標售案由 B 廠商得標,依契約規範 B 廠商須將廢金屬載往 A 單 位指定之 C地磅站過磅秤重,並將過磅重量填載於制式表單,作為合約期間內每期 B廠商 結算付款予 A單位之依據。B 廠商負責人甲為提高利潤,夥同 C地磅站負責人乙合謀,由 甲提供地磅干擾器安裝於 C地磅站並將遙控器提供予乙,俟 B廠商載運廢什銅之貨車即將 抵達 C地磅站時,復由甲聯繫乙預告偷磅之重量數值,乙依循甲之預告內容,於貨車過磅 計重時利用遙控器控制偷磅,再依遙控後之重量填載於磅單上送予A單位辦理該廢什銅標 售案之結算付款作業,事後甲亦依約定給予乙相當報酬。試附理由分析甲、乙行為之刑 事責任。(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