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議機制內容及舉例:
1.準備:
係指地方政府本身已經出現獨立難以解決的問題,必須尋求其他縣市政府的合作需要。例如台北市與基隆市合作的垃圾焚化案,由於基隆市垃圾量超過該城市所能負擔、消化的範圍,而在解決方案中「縣市共同合作」乃是一個適當、可行、且最立即的方案。
2.探查:
係指地方政府基於自身需要,透過正式或非正式的網絡關係,與其他有關的地方政府交換有無合作的意願。例如台北市與基隆市合作的垃圾焚化案,基隆市開始洽詢鄰近城市中,有適當設備、足夠容納量,而且願意合作的城市。
3.提議:
係指地方政府經過探查階段後,確立合作對象,進一步與相關城市提出合作要求,並洽談細節內容。例如台北市與基隆市合作的垃圾焚化案,基隆市經與台北市政府洽談後,台北市有能力、也有意願與基隆市政府合作,同意以公共設施合用的方式,即使用台北市的焚化爐代為焚化基隆市的垃圾。
一、府際關係的意義 係指各級政府之間的互動關係。換言之,為使政府有效運作,所形成的複雜互賴關係。 二、協議過程及案例 (一)準備:某一地方政府出現難以獨立解決的問題,須尋求其他地方政府的協助,促成縣市共同合作。EX台北市與基隆 市合作的垃圾焚化案。 (二)探查:某一地方政府基於自己需要,透過正式與非正式管道,查探有無其他機關有意願共同合作。EX基隆市探查鄰 近城市中,有適當設備、足夠容納量,且願意合作的城市。 (三)提議:係指地方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確立合作意願後,進一不提出合作條件等細部內容。EX台北市與基隆市的合 作,台北市有能力、意願,同意以共同設施合用的方式來進行合作。 三、協議機制之利弊 (一)利: 1.強化行政效能(解決不能獨立處理的事務) 2.節省成本(避免計畫重疊,節省大量的直接成本) (二)弊: 1.權責混亂(可能產生互相歸責的情形)
解題大綱
前言:
……(府際關係良好與不良的情形),為使公共政策順利推行,府際關係亦是需關注的議題之一,以下茲就題意說明。
(一)準備(preparing)
1. 意義:研究對方的立場及利益,並了解自己的。如:思考有何些議題或方案?參雜的利益有哪些?參與者的優點及缺點及自身的最佳方案為何?
2. 實例:例如政府官員進立法機關備詢前的準備
(二)探查(probing)
1. 意義:強調對手關鍵訊息的探知,透過回答了解對手想法、行為及感覺。在談話過程中仍因注意:
(1)少用防衛性或刺激性等用詞,且須針對問題回答而非個人(即對是不對人)
(2)專注談判議題非對手個人人格
(3)當談判陷入困境時,請不要攻擊他人
2. 實例:上面實例繼續延伸,稍微敘述進立院質詢的正確攻防,可以社福政策為主軸較好連結下方
(三)提議(proposing)
1. 意義:如若想結論和當初準備階段設想的相同,區考慮到兼容並蓄的利益,且尋求新的方案有助增進雙方好處。
2. 實例:上面實例繼續延伸,可論述在社福政策下政府的觀點 vs 為民喉舌的民代觀點,最終注意那些要點取得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