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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1年 - 101 普通考試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概要#8741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年份:101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個人除綜合所得淨額外,還有那些所得須納入計算基本所得 額?又依照該條例規定,個人符合那些條件可以免申報繳納所得基本稅額?(25分)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提供者:yolong way
一、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入項目 依照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之規定,下列事項均需計入 1.個人海外所得達100萬以上,以總額計入 2.非現金之捐贈 3.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 4.特定保險給付並符合下列條件 (1)於本條例施行後訂立之合約 (2)要保人與受益人非屬同一人 (3)死亡給付超過3,330萬元者,已超過部分計入 二、個人免申報繳納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所得額在670萬元以下者
詳解 提供者:蕥恩
(一) 1.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但每申報戶未達100萬元者免計入,超過100萬元者,全額計入 2.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年金保險人壽險,但死亡時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新台幣3330萬元以下部分,免計入 3.私募證券交易所得 4.依所得稅法或其他法律於申報時減除之非現金捐贈金額 5.其他經財政部公告者 (二) 1.非中華民國居住之個人 2.基本所得額在670萬元以下者 3.無特定免稅所得或扣除項目之個人
詳解 提供者:楊世韓
非現金捐贈 私募證卷 要保人與受益人非同一人死亡保險 海外所得
詳解 提供者:goup
海外所得超過1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