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文官體系的運作攸關當代國家治理的品質與表現,多數學者認為由於文官體系並非由人民選舉而產生,如何使非民選的文官於執行政策時除了具備行政效率外並兼負責任,故提出官僚控制解決民主與行政效率的問題.依題分別說明官僚控制的8種途徑
二.本文
(一)立法控制
1.文官須依法行政
2.內閣制的閣員必須直接向國會負責
3.國會行使調查權
(二)行政控制
1.任命高級文官
2.官僚階層的管理
(三)司法控制
->行政訴訟
(四)監察使調查
->瑞典設立監察使彌補司法訴訟曠日費時的缺失
(五)公民投票
->透過公投削弱官僚體系對於利用政策影響人民權益的能力
(六)利益團體
->透過遊說影響官僚體系制訂與執行政策
(七)政黨
->由於政黨為了贏得選舉,會透過政務官管理事務官一定作為或不作為
(八)媒體
->媒體報導與揭發
三.結論
1.立法控制的缺失->關說
2.行政控制的缺失->官官相護
控制文官體系的途徑=監督文官體系的方式
(擷取自公職王)
(一)控制文官體系權力的途徑
1.選舉:人民對政府官員行動不悅,可選出新的領導團隊重新界定官僚的方向。
2.法規與政治上:立法機關可透過審定預算約束;行政首長可用政策議題設定權及人事權控制;當官僚不負責任時,法院為公民即民選官員的最後武器。
3.自我控制:道德的約束、自我要求
4.利益團體與媒體:利益團體的專業性迫使官僚須回應、媒體的追蹤與報導使官僚外在行為受約束
(二)然雖途徑眾多,官僚仍有可能會「規避」
1. 國家政體不同將導致官僚產生課責難度增加(總統制)及內閣制國家,如果政治領導是由一個不穩定的政治聯盟所行使,此種情況將更導致具有永業性質的文官權力大增。
2. 立法權式微,無法有效利用預算控制官僚;官僚亦有多種方法可以規避行政首長的控制;普通老百姓並未握有能挑戰官僚的資源,舉例而言, 當警察舉發人民超速時,人民必須耗時傷財來舉證自己的無辜,但繳納罰金卻容易許多。
3.對專業主義的服膺並不等於政治控制,譬如服膺國防專業標準的軍方人員,也經常致力於增加軍方的福利,而此種意義的自我控制與我們所關注的民主控制恰恰相反。
前言-文官體系功能(服務/管制/紛爭仲裁/利益表達/提供政治穩定(永業中立不因政黨輪替而更迭)/政策建議)
文官體系權力控制途徑:
文官體系權力來源:特殊地位/政務官授權/官僚專業性
1.確立部長責任
2.文官體系政治化
3.雇用局外人
結語-文官體系權力過大 管轄範圍太廣 規模過大 易形成鐵三角 >>新公共管理興起原因 加以改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