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霸權穩定理論內涵
認為霸權國家是國際互動規範的制定者與執行者,霸權國家的存在就意味的國際政治與經濟秩序的穩定,因此若國際社會缺乏霸權國家,將處於無秩序的混亂狀態。
1. 政治方面
(1)有責任提供國際安全、政治及經濟等各層面之公共財。
(2)於提供時可從中獲取利益(願意承擔責任的原因之一)
2.經濟方面
(1)強大經濟實力除影響世界經濟發展外,建立起世界經濟運作所遵循的原則。
(2)若霸權國家進口增加將促進其他國家經濟成長。
(3)對外投資與技術轉讓也為其他國家經濟發展與工業化提供必要資金與知識。
(二)霸權體系的瓦解:當被其他國家認為其行為是自利且違反他們的政治、經濟利益時
1.實力衰退,無法強迫他國與其合作
2.無力承擔,將額外負擔轉嫁與其他盟國。
(三)對霸權穩定論的評論:由學者多倫(DORAN)提出
1.國際體系權力分配總是多元且分散,無任一強國真正能夠向理論中的定義般,投射其力量到整個國際社會。
2.也因為權力多元,因此無任一國家能強加其意志於其他國家。
3.大規模的戰爭並非由於爭霸,更多時候係因國際體系中強國間權力與角色的驟變。
4.即使於爭霸戰爭中取得勝利,若缺乏其他強國同意,亦無法片面依據其偏好支配整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