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律行為有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之分,如何區別之?甲向乙買受土地一筆,經乙將該土地交付及為所有權移轉登記於甲,甲亦已交付價金300 萬元於乙;試問:乙之交付及移轉登記與甲之交付是否均屬物權行為?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一)法律依據效力的不同區分為處分行為及負擔行為,
1負擔行為係指發生債權債務之關係,係一方當事人基於債之關係得向他方當事人請求一定給付之權利,其性質屬於相對權.對人權 又稱債權
2處分行為係指,權利人得直接之配其物,而享受其利益,並排除他人干涉之權利,具有對世權 絕對權 又稱物權
(二)
乙將土地交付:債權
乙將所有權移轉登記於甲:物權(758)
甲交付現金:物權(761)
詳解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