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向乙租用基地建築房屋,並依法登記為地上權。今因地震關係,基地部分崩塌無法 使用。試問:甲可否向乙主張減少租金?又甲因積欠租金達兩年以上,乙可否撤銷甲 之地上權,並收回基地?請分別申述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