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二、甲為 A 股票上市公司採購經理,乙為 A 公司財務主任,甲與乙分別獲派
出任 A 公司於中國大陸設立之 B 股份有限公司副廠長與財務經理,甲
負責綜理 B 公司採購、品保、製造、倉儲管理、變賣廢料等事務,乙負
責 B 公司財務稽核與財務報表之編製。丙為 A 公司及 B 公司之董事長,
丙為積極拓展業務,發現私下支付廠商的公關費、佣金、回扣、廠商及
員工年節福利獎金等支出項目,難以於財務報表中認列,於是指示甲將
B 公司生產製程中所產生的廢料與邊角料出售後之收入短報新臺幣
5,000 萬元,另存於甲於中國大陸之銀行個人帳戶,專供丙提領花用,並
指示乙配合甲,依據甲所提供的短報金額入帳,丙並給甲與乙新臺幣 500
萬元與 300 萬元之特別獎金。乙所編製之 B 公司財務報表,每季皆送回
A 公司合併編製財務報表,造成 A 公司年度營收短列 1.5%。請問甲、
乙、丙是否違反證券交易法?(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