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取自:公職王歷屆試題,僅供考生參考用。
理論的意義 理論(theory)是一系列相當抽象和一般化的陳述,目的在解釋某些面向現象。Turner(1986) 認為理論是對事實建構一系列命題,也就是提供一個事實的模式來解釋社會問題或現象,理 論讓我們了解這些命題所產生邏輯與系統關係。理論的作用在於提供一套知識體系架構,讓 社會工作者在實務上能了解行為的因果動力,並且預測未來發生的行為。 理論在描述變項或概念之間的關係屬性與方向,有助於我們描述、解釋和預測事物。理論與 實務工作經驗之關係是密不可分的。Robbins 等(1998)表示,理論讓我們研究、認識或理解 人類行為與社會關係的一種工具,其目標就是解釋與預測。經驗結構是我們透過感覺(sense) 在環境中所得之經驗,而理論結構是以我們的心靈之眼(mind’s eye)建構經驗體系的模式。 理論的意義可歸納如下: 理論是一種經得起時間、空間考驗,合乎邏輯的概念。 理論是由一群在邏輯上相互關聯的概念所組成,用以解釋一種或一系列的社會現象。 理論是一組可被驗證,或已被驗證事實間關係的邏輯的解釋,具備三要素,包括概念、事 實與假設。 理論的建構 Robbins 等人(1998)認為理論是透過歸納和演繹的系統化過程建構而來,試圖回「答為什麼 ?」,理論通常由一組明確、詳細的概念描述以及概念或變相關係的陳述所構成。 Payne(2005)認為理論是社會建構的觀點,強調社會工作實務理論基礎會因為社會變遷而有差 異,讓理論產生變革或發展。不同價值與文化基礎,不同社會問題的議題,不同歷史發展與 社經制度影響社會工內涵,也影響社會工作理論建構。 理論是由歸納和演繹過程,嘗試回答為什麼。理論由相互關聯的一組相關概念、定義或假定 組成,可以說是相關命題的體系或模式。特納(Turner,1986)認為現象之間的關係是透過觀察 、臆測、靈感和經驗所獲得的結論,是一種有待驗證的假定關係,是可以被觀察和證實的, 理論因此發展。 理論與實務工作關係 將複雜、多變、混亂的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系統化、模式化與秩序化。 引導社會工作者能更精確而完整的了解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指引社會工作者選擇適當的介入方式。 將社會工作實務經驗整理回饋到理論的建構,有助於修正、精緻化理論,而提升社會工作 實務的水準。 羅致光(1994)認為社會工作實務與理論之關係密切;在社會工作實際經驗中歸納出工作處方 和指引,經由實際工作驗證後,可歸納出理論,再進一步由理論演繹工作處方和指引,而循 環不息。
*以上,取自:公職王歷屆試題,僅供考生參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