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所需單方向車道數之估算係以其目標年單方向之設計小時交通量除以每車道某一服務水準之尖峰小時交通量,再依公路所在地區加以調整即得之,其計算公式如下所示:
N=DDHV/(SELi x PHF x fE);
其中,
DDHV = AADT x K x D,
PHF = V/(4 x V15);
N 為公路單方向所需車道數;
DDHV 為公路單方向設計小時交通量;
AADT 為年平均日交通量;
K 為K係數;
D 為D係數;
SELi 為i級服務水準之車道服務流率;
PHF 為尖峰小時因素;
fE 為調整因子。
fE表
| |
中央分隔 |
無分隔 |
| 鄉間 |
1 |
0.95 |
| 郊區 |
0.9 |
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