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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師(含公職營養師)◆食品衛生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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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108-1 高等考試_營養師:食品衛生與安全#74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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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08年 - 108-1 高等考試_營養師:食品衛生與安全#74489
科目:營養師(含公職營養師)◆食品衛生與安全
年份:108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8年 - 108-1 高等考試_營養師:食品衛生與安全#74489
科目:
營養師(含公職營養師)◆食品衛生與安全
年份:
108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二、請說明 Hydrogen Peroxide、Sodium Sulfite、Sodium Nitrite 三種食品添加 物所屬類別與特性?在使用上有何要求?如何管理?(1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6046
過氧化氫(Hydrogen Peroxide):
作為殺菌劑,可使用於魚肉煉製品、除麵粉及其製品以外之其他食品;用量以 H2O2 殘留量計:食品中不得殘留
亞硫酸鈉:
作為抗氧化劑
本品可使用於麥芽飲料(不含酒精);用量以 SO2 殘留量計為 0.03 g/kg 以下。
本品可使用於果醬、果凍、果皮凍及水果派餡;用量以 SO2殘留量計 為 0.1 g/kg 以下。
本品可使用於表面裝飾用途(薄煎餅之糖漿、奶昔及冰淇淋等產品之調味糖漿);用量以 SO2 殘留量計為 0.04 g/kg 以下。
本品可使用於含葡萄糖糖漿之糕餅;用量以 SO2 殘留量計為 0.05 g/kg 以下。
Sodium Nitrite:
作為保色劑,可使用於肉製品及魚肉製,用量以NO2殘留量計為0.07 g/kg 以下(70 ppm);可使用於鮭魚卵製品及鱈魚卵製品;用量以NO2殘留量計為0.0050 g/kg以下。生鮮肉類及魚卵不得使用
詳解
提供者:小寶
過氧化氫 硫酸鈉 硝酸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