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我管理方案:
係依watson行為學派中之操作制約原理提倡之一種諮商技巧,在自我管理中強調以"行為塑造"為基礎,又所謂之行為塑造乃誘發個體為某種合欲行為循序漸進之產生並使之固化,此常運用於訓練動物或培養人類某種良善行為發生,若將之延升至自我管理方案,可包括茲下重要特徵:
1.案主自發性之訂立合適目標,且自我管理可適用之問題範圍極廣,包括:人際關係、行為習慣甚至害怕體驗
2.促使案主對目標負起責任,而不似它種之諮商技巧將患者視為"無辜的第三者"
3.具目標導向性,案主於任何階段得自己監控、評估,進而自行調整與強化以促成目標行為達成,於管理歷程更習得自律、自我激勵、自我獎勵等管理策略。
4.培養良善行為之同時,案主之情緒、動機、認知也會隨之改變
(二)階段:
1.設定目標:
案主對困擾問題訂立合適目標,此目標不得過難或過易,且最好易於觀察、得量化、或具有本身有重要涵義,始得激活其承諾感與堅毅性;如:想減肥之人設定半年內需減少五公斤之目標。
2.將目標分解成細部動作:
將方針性目標予以細部及精緻化,思量達成目標需落實哪些步驟,例如:定期上健身房、少食用澱粉或精緻食物等等。
3.自我監控:
觀察並忠實客觀紀錄改變現象乃重要關鍵,以確保行為正邁向預期目標或察覺因果線索與結果並綜合性評估;例如:持續運動是否降低體脂肪。
4.自我強化:
透過監控後之結果與自主設定標準相比較,而操弄強化物之施予或剝奪來達成個體合欲行為穩定發生;例如:按時完成運動後能獲得半小時娛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