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異同處
1.目的:
會計師(外部稽核):取得足夠且適切之證據,對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表示高度但非絕對確信。
內部稽核:協助管理階層加強管理能力,提升經營績效。
2.工作性質:
會計師(外部稽核):財務報表審計。
內部稽核:遵循審計及作業審計。
3.評估內部控制範圍:
會計師(外部稽核):與財務報導有關之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稽核:整體內部控制制度。
4.獨立性:
會計師(外部稽核):應保持超然獨立之精神(包含外觀上及實質上之超然獨立)。
內部稽核:應盡量保持獨立性。
5.報告的對象:
會計師(外部稽核):財務報表使用者。
內部稽核:管理當局。
(二)內部稽核工作對會計師查核工作之影響(舊公報第14條):
1.查核人員瞭解內部控制所採用之程序。
2.查核人員評估查核風險所採用之程序。
3.查核人員執行證實測試所採用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