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對布列斯懷特的明恥整合理論作相關介紹如下:
(一) 定義
1、 定位學派:社會衝突學派。
2、 代表學者:由布列斯懷特提出。
3、 理論介紹:
(1) 修復式正義中重要兩大理論為和平建構理論,以及明恥整合理論。
(2) 明恥整合理論是為一種整合理論,其整合了控制、標籤、副文化、學習、機會理論。
A、 以控制理論來探討初級偏差行為。
B、 以標籤理論來了解次級偏差行為。
C、 以副文化理論來了解次級偏差行為如何持續。
D、 以學習理論及機會理論加以說明、潤飾。
(二) 理論內涵:
1、 互信互賴概念:
(1) 互信:一種社會狀態,彼此間高互信互助之特色。
(2) 互賴:指個體於社會中,因相同之目的對其他個體信賴之程度。
2、 羞恥概念:
(1) 烙印性羞恥:出現在低度互信互助的社會中,社會對犯罪人責任及處罰,使犯罪者學習犯罪行為並找尋合理化藉口,參加犯罪副文化,可能使犯罪率無法降低。
(2) 整合性羞恥:出現在高度互信互賴的社會中,對犯罪人給予責難,但社會願給其給過自新的機會,不將犯罪人予以排除,促使其改過向善。
(三) 預防策略:
1、 應避免使用烙印性羞恥:此理論結合標籤化理論,李馬特及貝克認為,犯罪人受司法公開審判後,將會產生烙印,犯罪人產生身分貶低儀式,經過自證預言發生次級偏差行為,應避免任意貼標籤。
2、 非機構處遇:明恥整合理論被應用在修復式正義,其重要的觀點即為修復,以溝通而非處罰的方式來回復傷害。
3、 社會層面著手:建立高度互信互助的社會,給予犯罪人改過自新的機會,避免犯罪人永遠被排除在社會之外而自暴自棄。
4、 加強社會鍵:赫胥社會鍵理論中提及依附、致力、參與、信念,加強社會鍵將可防止犯罪。
1.內涵 (1)羞恥:本理論以「羞恥」為核心,認為羞恥是決定是否犯罪的最重要因素。 (2)布氏另自創「互賴」、「共信」兩概念: 互賴:是指個體在所處的生存網絡中,與他人相依賴,以共同達成有價值的人生目標之程度。就賴而言,高賴者較易形成整合性羞恥,而不易犯罪。這種說法,就是以微觀因素(年齡、職業、婚姻等)解釋犯罪原因。 共信:共信是一種社會狀態。在高共信社會中,分子間有高度的互助與互信,個體因而十分的「賴」。這種說法,就是以鉅觀因素(如文化、都市化等)解睾犯罪原因。 (3)犯罪行為形成程序: 1-以控制理論:探討初級偏差行為的產生。 2-以標籤理陯:解二級偏差行為之形成。 3-以犯罪副文化:說明二級偏差行為之持續。
理論內涵:
1整合性羞恥:
布列斯維特認為,日本社會文化,利於犯罪人形成【整合性羞恥】,故犯罪率低。
2烙印性羞恥:
個人犯罪後,社會再給予標籤、排斥,則犯罪人形成烙印性羞恥。
少年之犯罪矯治:
1互賴:
互賴是控制理論【社會鍵之概念】,互賴程度高,犯罪後愈容易形成【整合性羞恥】,而不再犯罪。
2共信:
所謂共信,是一種社會團體因素,有互助精神,如日本文化共信程度高,而抑制犯罪。
明恥整合犯罪預防:
1推動修復式正義:以調解賠償方式。
2社會運動:如婦女運動,防治家暴。
3凝聚社會意識:使社區具有共信的信念。
一、明恥理論內涵
1.由布列斯韋特提出,主要是觀察日本,發現日本的犯罪率低且有獨特的武士道精神而做為本理論之初想
2.理論融合社會控制理論解釋初級偏差行為的產生原因,標籤理論解釋次級偏差行為,犯罪副文化理論說明次級偏差行為的持續,並以社會學習理論與機會理論作為補充。
3.該理論提出「羞恥」的概念,認為羞恥是重要的非正式社會控制因子,其概念尚區分為二:烙印式羞恥與整合式羞恥。
4.烙印式羞恥:犯罪人為不被社會認可的行為後,社會即會對之做出身份貶低儀式,例如審判,而該身份貶低儀式,將使犯罪人被逐出社會(自由刑、死刑),日後難以正常回歸並融入社會,對再犯率的降低成效不彰。
5.整合式羞恥:整合式羞恥又分共信(巨觀)、互賴(微觀),是犯罪人在犯罪之後,社會將賦予其改過自新的機會,並在其改過之後,本持著共信與互賴之精神對其回歸社會持有包容與接納的態度,該理論認為整合式羞恥較能減低再犯率。
二、矯治策略
1.矯正青少年犯罪人之價值觀,為其豎立正確的道德觀念,並教導法律素養
2.提升青少年的自我認同,提高自身羞恥
3.注重教育並培養其特長,給予其未來更生及使用合法方式活口的可能性
4.倡導非機構化,讓犯罪人盡量以社區處遇之方式矯正行為,避免身份貶低儀式
5.轉向策略,將以在機構處遇之受刑人轉向至社區處遇,以免增加回歸社會的難度
6.修復式司法的適用,讓社會可以提升共信與互賴,對曾受刑之人不以有色眼光看待,使受刑人得正常的回歸社會
內涵:
(1)汙名化羞恥:
此種羞恥是將犯罪者貶低,將行為者烙印成邪惡的人而逐漸將他驅逐出社會之外。例如,法院的審判。
(2)再整合性羞恥:
此種羞恥一方面是要對犯罪者的言行舉止表示不贊同,另一方面要對行為者的態度表示尊重再接受。當行為者認知到自己的行為不良、錯誤,會以此為羞恥而願意認錯改進。
少年犯之矯治:
社會應推行再整合性羞恥,給犯罪者機會認錯改進,並非給與貶低、烙印成邪惡之人,會使犯罪者更容易進入犯罪副文化。因此,對於少年犯的矯治,可以推行修復式正義,採取社區介入調解的方式,以社區、犯罪者、被害者三贏策略當作矯治少年犯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