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五、上市公司 A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於今年 5 月 10 日將該公司今年第 1
季財務報表,每股盈餘為負 0.85 元,誤植為正 0.85 元(亦即虧損誤植為賺錢)。
而該資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後,造成該公司當日股價急漲,惟於同日正確財報
數字更正後,旋即造成該公司股價下跌,致投資人受有損失。經查,當日適逢流行
疾病事件突然爆發,台股大盤暴跌,A 公司股價下跌之部分原因亦肇因於此。
前述誤植事件發生後,經媒體披露,證券投資人保護團體(下稱投保團體)連續接
獲今年 5 月 10 日買進 A 公司股票之投資人來電及書面申訴,爰決定依據證券交易
法及相關法律對 A 公司及有關人員提起團體訴訟,以協助受害投資人進行求償。假設
你為投保團體之律師負責研擬本件之訴訟策略,請問:本件最有可能成立之證券交
易法上請求權依據為何?本件訴訟中,被告最有可能提出的抗辯為何?對此抗辯,
原告要如何答辯?本件損害賠償應如何計算,較合法理?本件損害賠償之計算,最
高法院之實務見解為何?(4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