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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4年 - 104年第一梯次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術科#20183
科目:技檢◆就業服務-乙級
年份:104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五、依照就業保險促進就業辦法規定,補助之異地交通補助金及租屋費用,請依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三十公里以上未滿五十公里、五十公里以上未滿七十公里及七十公里以上等三種情形,分別敘明每月異地交通補助金額(6分,每項2分)?另租屋費用請敘明依租金總額補助之比率及每月最高補助金額上限(4分,每項2分)?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提供者:Chen Mack

就業保險促今就業實施辦法第28條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依下列規定核發:一、勞工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三十公里以上未滿五十公里者, 每月發給新臺幣一千元。 二、勞工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五十公里以上未滿七十公里者, 每月發給新臺幣二千元。 三、勞工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七十公里以上者,每月發給新臺 幣三千元。 前項補助金最長發給十二個月。 補助期間一個月以三十日計算,其末月期間逾二十日而未滿三十日者,以 一個月計算。第34條 租屋補助金,自就業且租賃契約所記載之租賃日起,以房屋租賃契約所列 租金總額之百分之六十核實發給,每月最高發給新臺幣五千元,最長十二 個月。 前項補助期間一個月以三十日計算,其末月期間逾二十日而未滿三十日者 ,以一個月計算。
詳解 提供者:Mark Huang
異地交通補助金額: 1.與日常居住處距離30公里以上未滿50公里,每月發給新臺幣1000元 2.與日常居住處距離50公里以上未滿70公里,每月發給新臺幣2000元 3.與日常居住處距離70公里以上,每月發給新臺幣3000元 最長發12個月 組屋費用補助: 依租賃契約租金總額之60%核實發給,每個月最高發給新臺幣5000元,最長發給12個月
詳解 提供者:Banana



(一) 1. 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未滿50公里:每月異地補助金額新台幣1000元
             2. 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50公里以上未滿70公里:每月異地補助金額新台幣2000元
             3. 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70公里以上:每月異地補助金額新台幣3000元
 
(二) 1. 租屋補助金:房屋租賃契約所列租金總額之60%
             2. 每月最高補助金 : 5000元
詳解 提供者:mp1111115
距離三十公里以上未滿五十公里補助1000元 五十公里以上未滿七十公里補助2000元 七十公里以上補助3000元
詳解 提供者:nipo
30-50km 1000元 50-70 2000 70以上3000 租屋補貼租賃契約上租金之60%,每月最高5000元,最長12個月
詳解 提供者:Jin Wei Wu
30KM以上未滿50KM 新台幣1000元 50KM以上未滿70KM 新台幣2000元 70KM以上 新台幣3000元 租屋補助金額,自就業且租賃契約所記載之租賃日起,以房屋租賃契約所列租金金額之百分60核實發給,每月最高發己新台幣五千元,最長12個月。
詳解 提供者:m11610
1.1000元,2000元,3000元 2.租屋契約50%,最高每月5000元
詳解 提供者:Beryl Chen
具日常居住處所三十公里未滿五十公里,補助1000元 五十公里未滿七十公里,補助2000元 七十公里以上,補助3000元 最長補助12個月,最末月滿20日以一個月計 租屋費用依租金總額補助60%,每月最高補助金額上限5000元
詳解 提供者:小如
30以上未滿50為1000元,50以上未滿70為2000元,70以上為3000元
詳解 提供者:謝博宇(謝小狼)
30~49=1000 50~69=2000 70~=3000 租屋最多補助60%=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