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規324-1重複性之作業,採危害預防措施,作成紀錄並存三年:一、分析流程。二、確認人因危害因子。三、評估執行。四、改善。前項危害預防措施,單位達一百人以上,訂定人因性危害預防計畫;於勞工人數未滿一百人者,得以執行紀錄或文件代替。.人因計,分析,確認人因,評估,執行改善,>>100. 人因計,>一百,分確評執) (人一急,大一倍,伐楚鞭子)
伍子婿一急, 一夜白頭年紀大了一倍,加入吳國伐楚, 鞭打楚王屍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