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增強作用是指能提升本身朝目標行為更加努力的一種效用。
而負增強的給予時間為事件完成後,目的為提升學生表現的一種方式,如:學生認真上課,下課前五分鐘可選自己喜歡的書閱讀。
懲罰給予的時間亦是事件完成後,目的是抑制學生不良的行為,給予行為的後果,如:學生上課隨意走動,下課時必須留在座位上不可離開。
綜合以上,負增強與懲罰的不同在於目的,負增強的目的在於提升學生好的行為,而懲罰則為降低學生的不良行為。
負增強及懲罰廣見於教育現場中,如:
1.當學生犯錯時老師給予補償的機會,導正其觀念;此為負增強的使用,讓學生知道自己錯了亦能讓學生理解錯在哪或該如何改進。
2.當學生犯錯時給予反應代價,讓學生知道自己犯錯,如:上課與同學聊天,老師剝奪學生下課時間;此為懲罰之應用,但使用懲罰僅能讓學生理解自己做錯但卻不知道錯在哪、該如何改進。
增強作用
是指當個案出現某項行為時,加強他持續該行為的誘因或者方式即為增強作用。
一、負增強
當我們希望個案出現某些行為時,我們將他們不喜歡的事務給去除掉(例如:如果上課安靜的話,我就取消大家討厭的回家作業),使他驅使去做我們希望他做的事物,即為負增強。
二、懲罰
當個案出現我們不要的行為或者事物時(例如:遲到的話就罰站,該個案就不敢遲到。),我們給與他們不想要或者討厭的事物,使個案不再繼續做出我們不要的事情。
說明負增強與懲罰在教育上之應用及其影響
一、負增強
(1)應用上
負增強在教育上,通常都是在希望學生能出現教育者希望出現的行為時,才會施與應用,比如說:上課安靜,就取消討厭的作業。 這樣學生就會為了能取消回家作業,上課就會安靜的上課,這樣就達到老師希望出現的行為表現。
(2)影響上
但負增強在實施放面會出現,該個案行為容易變成以物易物的方式在討價還價,比如說:上次我上課安靜就可以不用寫作業,那這次我也要安靜,然後不要回家作業。 這樣讓個案行為養成交換條件的方式,會變得每次管教時,都必須以條件式的方式來進行,這樣並不是很理想的方式。
二、懲罰
(1)應用上
懲罰在教育上,通常是不希望學生在次出現教育者不希望的行為時,所實施的方式,比如說:學生老是上課遲到,所以施予學生不想要的罰站,驅使學生上課都不再遲到。
(2)影響上
雖然懲罰是最立即見效的,但是這樣長期下來,會讓個案出現習得無助感,出現習得無助感的個案,會出現逃避失敗或者是推諉的行為,這樣容易造成更多不必要的負面行為出現。
我想請問一下最佳解沒有問題嗎?
我覺得負增強的部分怪怪的?不確定要不要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