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2年 - 102年 關務升官 交通 郵政、港務、公路人員升資考試 申論 #14582
科目:關稅&海巡&移民◆行政學
年份:102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何謂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其有什麼特徵?並請說明非營利組織在公共服務上扮演的角色與限制為何?(25分)

詳解 (共 8 筆)

詳解 提供者:elainehu0217
(一)非營利組織是指其設立的目的並非在獲取財務上的利潤,且其盈餘不得分配予其成員或其他私人,因此而成為具有獨立、公共、民間等性質之組織或團體。其興起是導因於市場失靈與政府失靈的事實後,民間自發性的組織以擔負起彌補社會需求和政府供給間落差的角色。

(二)張潤書認為,非營利組織顧名思義除其「非營利」特徵外,還有許多與一般民間企業及政府官僚組織不同之處:
1. 正式組織
2. 民間組織
3. 非利益的分配
4. 自己治理
5. 志願性團體
6. 公共利益屬性
7. 組織收入依賴募款能力,而非組織績效
8. 服務取向、行動取向
9. 扁平式組織、層級節制少
10. 低度手段理性與高度團結一致

(三)非營利組織的角色與功能: 根據Kramer於1981年提出,非營利組織在現在國家的角色與功能可分為:
1. 開拓與創新的角色與功能
2. 改革與倡導的角色與功能
3. 價持維護的角色與功能
4. 服務提供的角色與功能

(四)非營利組織的限制: 依張本初教授認為,儘管非營利是公民參與的具體表現,然而實際運作上,由於社會快速的轉型,使得非營利組織必須面臨相當的挑戰與壓力,這壓力主要有:
1. 社會課責的壓力: 因為非營利組織享有免稅的優惠,因此有必要向公眾或相關部門展示其服務與效率,證明其有妥善運用有限社會資源的能力。
2. 志願性社會服務失敗的壓力: 
(1)慈善不足: 無法提供足夠的集體性財貨或勞務;
(2)慈善的特殊性: 較偏重於特殊的次級人口或團體;
(3)慈善干涉主義:由掌握慈善組織資源者來決定服務對象;
(4)慈善業餘性: 無法由專業人才提供相關服務
3.社會服務專業化的壓力
詳解 提供者:葉宇恆

一、意涵 (一)所謂的NPO,依據學者丹哈特(Denhardt)之見解,可以界定為"法律規定禁止將剩餘收入或利潤分配給個人會員的組織"。 (二)而NPO也可指具有正式結構的民間組織,它是由志願人士所組成負責自我管理的團體,它是為了公共利益服務,而非為本身成員牟利。 二、特徵 關於NPO的特徵,以下茲依學者色拉門(Salamon)之見解,臚列如下: (一)正式組織 NPO是具有正式結構的組織,且其必須獲得國家法律的合法承認,獲得法人團體的資格。 (二)民間組織 NPO是一個民間組織,但這並非意謂著NPO不能接受來自於政府的援助,或政府長官不能成為NPO的董事。 (三)非利益的分配 NPO的利潤是為了要達成其所追求的價值或任務,而非成為其成員的私利報酬。 (四)自己治理 NPO具有自己內部的治理程序,不受外在團體的約束或控制。 (五)志願服務 NPO包括了若干從事組織活動的導引或是事務的管理,特別是由志願人士所組成,負責領導的董事會。 (六)公共利益 NPO是為公共利益而服務,並提供公共財。 三、NPO的角色與限制 (一)角色 1.發展公共政策 NPO可以利用其影響力,使政府能意識到其所追求的公共利益,並予以規劃與制定公共政策。 2.監督政府 NPO也可對政府發揮監督的角色,使政府部門不至於忽視公共利益或違法亂紀。 3.監督市場 NPO可以提供政策方案,並成為其他方案的評比標準,是以亦具有監督市場的功能。如消保會。 4.提供政府所不能提供的服務 NPO可以提供人們一些政府所不能提供的服務,例如歸屬感。 5.促進積極公民資格與利他主義 NPO可以使公民以志願服務、利他主義為基底而去參與公共利益的追求,並展現其積極的公民資格。 (二)限制 1.社會課責的壓力 鑒於社會風氣的改變,NPO為了其本身的觀感及形象等,必須放棄一些其原本所享有的管制豁免權(如免稅)。 2.志願失靈 (1)慈善的父權主義 NPO的目標訂定與追求,往往會受制於其資源的捐助者所左右,無法透過公正的審議評估程序予以制定。 (2)慈善的業餘性 由於NPO本身的資源困窘與不足,導致其無法支薪或只能提供低薪,因此無法吸引專業人士加入,造成服務的專業性不足。 (3)慈善的不足 NPO無法針對社會上的所有需求,予以回應。 (4)慈善的特殊性 NPO的服務對象往往會有其特殊性質(如不同的顧客群),因此其可能會呈現出服務提供的不普及或差別待遇。

詳解 提供者:劉欣盈
(一)非營利組織是指其設立的目的並非在獲取財務上的利潤,且其盈餘不得分配予其成員或其他私人,因此而成為具有獨立、公共、民間等性質之組織或團體。其興起是導因於市場失靈與政府失靈的事實後,民間自發性的組織以擔負起彌補社會需求和政府供給間落差的角色。 elainehu0217 小四上 (2014/12/03 15:08):4人 (一)非營利組織是指其設立的目的並非在獲取財務上的利潤,且其盈餘不得分配予其成員或其他私人,因此而成為具有獨立、公共、民間等性質之組織或團體。其興起是導因於市場失靈與政府失靈的事實後,民間自發性的組織以擔負起彌補社會需求和政府供給間落差的角色。 (二)張潤書認為,非營利組織顧名思義除其「非營利」特徵外,還有許多與一般民間企業及政府官僚組織不同之處: 1. 正式組織 2. 民間組織 3. 非利益的分配 4. 自己治理 5. 志願性團體 6. 公共利益屬性 7. 組織收入依賴募款能力,而非組織績效 8. 服務取向、行動取向 9. 扁平式組織、層級節制少 10. 低度手段理性與高度團結一致
詳解 提供者:Wang Rong Lin
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組織
詳解 提供者:Tseng CF
1.80年代福利國家過度擴張,使政府在財政上不堪負荷,此時出現各種以非營利為目的的組織,填補了政府與民眾之落差,稱非營利組織 2. (1)是一種正式組織 (2)非營利組織不用納稅 (3)自己自理 (4)收入依賴募款能力 (5)扁平式組織,層級節制少
詳解 提供者:葉天士
特徵 : 命案慈利捐稅
角色: 革創改價服公監監助媒協
理論: 他人社交滿三期
限制: 專業/失敗/社會壓力/結構限制-特足餘干
詳解 提供者:excelsior
不以營利為目標之自願性團體 扮演的角色為行使政府無法行使之促進公共利益的行為
詳解 提供者:onealfrank2004
盈餘不得分配 開拓與創新、改革與倡導、價值維護、服務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