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利益與保險標的有何不同?又何謂保險契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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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一) 保險利益為一種可保的利害關係。多數學者解釋此一可保險的利害關係,多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標的所存有之一種利害關係」,保險利益存在之客體稱為「保險標的」;保險標的即作為保險對象的經濟上財貨(財產保險)或自然人(人身保險),也就是保險事故發生的客體。於此,保險標的乃保險利益的關係連接對象。
(二) 保險契約利益(insurance proceeds或policy proceeds):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受益人於保險契約下所享有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