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新修正的團體協約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已分別於民國 97 年 1 月 9 日及 98 年 7 月 1 日由總統公布,俟工會法修正草案修正通過後將一併公布施行。新的勞動三法,不論已公布的團體協約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或即將修正立法完成的工會法,其相關修正內容,引發勞資雙方、學者及社運人士等等廣泛的注意及持續深入討論;依據您的觀察,國營事業就已公布的團體協約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應注意那些相關的修正內容? 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