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0條規定,離婚及其效力,依協議時或起訴時夫妻共同之本國法:無共同本國法時,依共同之住所地法:無共同之住所地法時, 依與夫妻婚姻
關係最切地之法律
依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0條規定,離婚及其效力,依協議拾獲起訴時夫妻共同知本國法,無共同之本國法,依共同之住所地法,無共同之住所地法時,依與夫妻婚姻關係
最切地之法律!
依據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五十條規定:「離婚及其效力,依協議時或起訴時夫妻共同之本國法;無共同之本國法時,依共同之住所地法;無共同之住所地法時,依與夫妻婚姻關係最切地之法律。」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47條
婚姻之效力,依夫妻共同之本國法;無共同之本國法時,依共同之住所地
法;無共同之住所地法時,依與夫妻婚姻關係最切地之法律。